联邦政府:配偶移民后无需同居2年
加拿大东部时间(ECT)2017年4月28日,联邦政府宣布取消了结婚或同居移民在获得永久居留身份后必须在未来2年中生活在一起的要求。该项政策的出台并不是“横空出世”,该政策是加拿大联邦自由党在2015年联邦大选中的承若之一,联邦自由党执政超过16个月,终于履行竞选承诺!此项移民政策上的调整,意味着通过配偶移民的方式将更加容易。
背景介绍:
在加拿大保守党执政期间,联邦政府从2012年10月25日开始实施了“有条件永久居留身份”的政策。通过结婚或同居申请移民而获得加拿大永久居留身份的人,在“登陆”加拿大之后,必须与配偶或伴侣至少生活在一起生活2年,反之将面临移民造假审查,甚至被取消之前的永久居留身份,从而被驱逐处境。
保守党的“旧政策”意在监管和打击“假结婚”,因为在过去的十余年中来自全世界的移民中,存在相当数量通过“假结婚”或“假同居”方式申请加拿大永久居留身份,并在取得身份后,随即离婚。近年来,移民局近年来加拿大了对类似案例的审查,甚至“翻旧账”,无奈进行此法诉讼的人层出不穷。但是,实际上也有很多女性是因为在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下,不得不提出离婚。
虽然,在疑似移民造假案件审理中,会对因受虐待而离婚的申请者豁免。但是,实际上这一审理过程相当漫长,而且往往因为证据不足而造成败诉。另一方面,很多申请者并不知道“旧政策”中赋予自己的权利。
所以,此次新政策的出台,一方面,考虑到因为目前社会经济发展,很多家庭因为工作和事业不能够长时间连续生活在一起。另一方面,避免了有些女性在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下,为了不“影响”自己的移民身份,被迫忍耐与另一半生活在一起长达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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